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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名嫌疑人被抓价税合计4.3亿余元

发布时间:2020-01-16 14:16:23



       山东省临沂市的一家钢材公司,不是通过正常经营获取利润,而是通过向江苏、山东、上海、安徽、浙江、陕西等地区的15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4%至6%的比例扣除开票费的方式进行非法牟利。


      《法制日报》记者获悉,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这起公安部督办、跨6个省、直辖市作案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4人,价税合计4.3亿余元,抵扣税款6300余万元。


       男子介绍多家企业开票被举报


      牵出外地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


      2014年年初,高邮市公安局在工作中接到线索:当地一位徐姓男子涉嫌介绍高邮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到线索后,该局迅速组织专人开展外围调查,对徐某的日常活动情况深入研判,发现徐某确有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


       经查,徐某曾在高邮市一乡镇经营一家小型机械厂,因效益不好工厂关闭,后徐某开始通过主动上门联系或熟人介绍向高邮、兴化、江都等地企业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随着调查的深入,涉案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加。鉴于此案案情重大,涉及线索众多,高邮警方抽调经侦、派出所等单位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该团伙开票、受票嫌疑单位逐一浮出水面。民警研判发现,山东省临沂市某钢材公司是这起案件的开票单位,也是重点调查的“头号对象”。


       专案组赶赴山东临沂等地,对相关嫌疑单位和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并通过国税部门调取了临沂市某钢材公司等嫌疑开票单位的开票明细,两者进行比对,发现受票单位在将货款汇往临沂市某钢材有限公司后,犯罪嫌疑人徐某的个人账户会收到来自临沂的何某玉、何某连等人的汇款,并且部分资金都形成了回流。经查,何某玉和何某连为临沂某钢材有限公司的经营人员。


     “这家公司将钢材出售给其他企业没有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没有到税务机关进行无票销售登记,这样就剩下了大量税票。为牟取利益,便将剩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开。受票单位的发票都是通过徐某等人介绍,向临沂这家钢材有限公司购买,徐某等人从中赚取介绍费。”高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叶辉灵介绍。


       为掩盖不法事实,骗取税务机关信任,徐某等人安排受票单位通过对公账户对开票单位支付货款,实际上“货款”由何某玉、何某连等人扣除4%至6%左右的开票费后,再通过个人账户转账重新回流到受票单位,制造交易假象,蒙蔽税务机关检查。


       钢材公司通过20名中间人


      向6省150余家公司开票


       2014年9月15日,专案组认为抓捕犯罪嫌疑人徐某的时机已经成熟,遂决定实施抓捕行动。当日,在高邮市将徐某成功抓获,后陆续抓获同案的张某等人。


       2014年11月26日,高邮市公安局组织经侦、治安、巡特警以及派出所等单位25名专案力量赶赴临沂,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实施抓捕工作。办案人员兵分四路通宵突击,对临沂市某钢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搜查,当场抓获该公司总账会计伍某并扣押了相关物证、书证、会计凭证、记账本、邮寄快递单证据材料。2014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何某玉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高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教导员陆嵩介绍,临沂市的这家钢材公司是一家家族企业,办案民警先前就预料到抓捕工作会相当困难,所以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下决心堵住鲸吞国家钱财的血盆大口。由于准备工作细致,抓捕很成功。


       此后,专案组办案人员根据不同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随后供述了整个案件的操作过程和涉案人员的网络。再通过筛查涉案公司的发票明细,梳理数万条税务数据与银行资金回流数据,结合对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材料以及技术手段获取了相关线索。


       经审查查明:2012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介绍临沂市某钢材有限公司、扬州某照明有限公司向高邮市、兴化市、扬州市江都区的1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700万余元,徐某从中收取约1%的介绍费。


       另查明:临沂市某钢材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在犯罪嫌疑人何某玉等人的经营管理下,采取按照真实交易进行公司账户的进款、做账,规避税务机关检查,后利用其开通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退款,并按照4%至6%的比例扣除开票费,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税票的操作方式,在犯罪嫌疑人徐某、杨某斋、戴某岭、郁某军等各地20多名中间人的介绍下,向江苏、山东、上海、安徽、浙江、陕西等地的150余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3亿余元,抵扣税款6300余万元。


      抓获124名嫌犯涉案4.3亿


      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国家损失


       因案件涉及范围广、涉案单位多,符合“犯罪情节严重、涉案资金巨大、涉案人员众多的经济犯罪案件”,2015年4月24日,公安部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


       2015年6月30日,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在全国各涉案地集中开展收网行动,高邮市公安局派出多路工作组,行程数万里,分赴山东、安徽、浙江、陕西、上海以及江苏徐州、淮安、盐城、镇江、苏州、南京等地开展侦破工作。


       在涉案地兄弟单位的协作下,涉及全国6个省、直辖市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得以全线告破,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4名,目前已采取强制措施46人,逮捕10人,移诉26人,公诉16人,捣毁窝点38个。


       据高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孙尔明介绍,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不一样的是,增值税发票可以退税,而普通发票不能退税。这种增值税发票一定要是真实发生过交易,如果没有发生过交易而开了增值税发票,很容易扰乱社会金融税务的正常秩序。


       比如,甲公司虚构自己和乙公司做路灯生意,已缴纳10万元的税,实际上两公司根本没有交易,甲本身并没有缴纳。但是他到税务大厅,拿来增值税发票告诉税务部门自己缴纳了10万元的税。根据相关政策,税务部门会按照相应比例退给甲钱,所以甲就非法获得了利润,涉案公司就是通过这种手段造成国家税款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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